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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党员干部的一封信:专项整治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4-06-11  来源:中共黄冈市纪委黄冈市监察局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始终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党员干部牢记宗旨观念,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精神,营造了风气清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在此,向严于律己、勤政廉政的党员干部致以崇高敬意!

 

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近日,省纪委着眼于抓早抓小,制定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并将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

 

我国是传统的礼仪之邦,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亲友团聚、礼尚往来,如果合理合规、适度适当,本无可厚非。党员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也有亲朋好友,也有人之常情。但是,党员干部不是普通群众,一言一行应有更高标准和要求,必须比普通群众觉悟更高、境界更高,才能在全社会倡导新风尚,汇聚正能量。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好面子、讲排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有的甚至借机敛财,不仅让人情“变了味”,也违背了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坚决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不事先报告、不履行承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反“四风”惠民生促发展

 

严禁操办除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外的其他个人和单位参加的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

 

严禁利用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由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支付应由本人或者亲属承担的操办费用;

 

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或者其它公物以及在本单位或者业务往来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违反规定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在职党员干部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等,或者参与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

 

严禁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之机给领导干部送钱送物。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希望大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持节俭办一切婚丧喜庆事宜,用实际行动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为促进全市党风政风乃至社风民风持续好转作出应有贡献。

 

此致

 

    中共黄冈市纪委黄冈市监察局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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