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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11-14  来源:湖北组工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09]43号),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适应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结合湖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则、方针和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坚定信念、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推动湖北科学发展事业中来,为加快湖北振兴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目标。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保障和落实干部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竞争择优机制,形成各类人才公平竞争和优秀人才不断涌现、健康成长的生动局面;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鼓励干事创业的长效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深化分级分类管理,健全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实现干部人事工作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干部人事制度,培养造就一支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引导广大干部自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把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保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始终把德放在首位,注重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提高干部群众参与度,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实现优胜劣汰、好中选优。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用科学的理论、制度和方法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

  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整体推进任务

  逐步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整体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

  1、健全教育培养机制。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增强教育培训实效。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组织调训制度,规范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生成、自主选学、考核评估和资源整合等机制。坚持重在实践锻炼的培养方针,有计划地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及关键岗位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锻炼。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加大培养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力度。加强选调生培养管理。

  2、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酝酿制度。实行讨论决定干部向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预告制度。完善人选介绍内容,改进介绍方法。规范讨论决定干部的程序和方法。完善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严格试用期考核工作。规范干部破格提拔办法。推进党内选举制度改革,适当扩大地方党的代表大会差额选举的比例和范围。对党政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制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

  3、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等方式,全面准确评价干部。改进考核办法,完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办法,综合运用巡视、审计、统计及部门(行业)专项考评等结果。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考核结果反馈和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考核信息库。

  4、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坚持和完善党政干部职务任期制,严格执行任期、连任限制和最高任职年限的规定,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尤其是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法定任期内职务变动,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任期考核,探索扩大任期制的适用范围。完善干部交流回避制度。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不同区域干部交流力度,健全党政机关内部管理人、财、物和执纪、执法等岗位干部的定期轮岗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改进交流人选产生办法。坚持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完善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健全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和管理办法,探索增设新的职位类别。进一步理顺干部双重管理体制。探索有效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途径和办法,积极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力度。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

  5、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探索依据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晋升职级的相关政策。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健全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倾斜政策,继续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工作,实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推进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奖惩制度,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丰富奖励形式,规范奖励种类。坚持和完善权益保障制度,关心干部身心健康,坚持和健全干部休假、健康检查等制度,完善申诉控告制度,畅通申诉控告渠道,保障干部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干部离退休制度,坚持和完善有关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兼职的管理。

  (二)重点项目

  党政干部制度改革要抓住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突破项目,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力争到2015年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1、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关键问题

 (1)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提名主体,科学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提名行为,探索完善组织提名、群众提名、领导干部提名和干部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机制。规范提名形式和程序,合理界定提名责任,明确失责追究情形,严格提名责任追究。研究制定《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工作暂行办法》,逐步形成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

  (2)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省委《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湖北省省直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湖北省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湖北省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坚持边实践边完善,逐步建立起适应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等区域发展要求,符合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

  (3)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力度。总结试点经验,制定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选任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的办法。注重选拔优秀乡镇领导干部充实到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领导工作经历的,一般应保持在2/3以上。注重从县、乡党政机关选调优秀干部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继续坚持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考录省级机关公务员的办法。按照到2015年省级机关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一半以上的要求,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

(4)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健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合理界定标准条件,突出岗位特点,完善程序方法,改进考试测评工作,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质量。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更加注重对能力和实绩的考察,引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竞争。创新竞争性选拔干部操作办法和组织形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制定关于推进和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意见,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不少于1/3。普遍推行党政机关选拔任用干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积极开展地方党委差额票决干部试点工作,适时制定差额选拔干部的试行办法。在乡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两推一选”。继续在部分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工作。

 (5)健全干部管理制度。深化干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科学分类、分级管理、调控有效的干部宏观管理体制,完善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各自特点的分类管理制度。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对重要岗位干部实行重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制定对市、乡党委书记和市、县、乡政府主职干部队伍管理的办法和措施。

  2、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1)探索解决“简单以票取人”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根据代表性、知情度和相关性原则,科学界定参与推荐人员范围,探索把服务对象纳入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让了解和熟悉干部的人来推荐干部。改进民主推荐方式,在省直单位推行“两推一述”办法,积极探索实名制推荐和非定向民主推荐制度。探索实行民主推荐分类加权计票,根据投票主体和岗位特点,合理设置权重。制定启动“不简单以票取人”的具体适用情形和操作程序,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推荐意见与群众推荐意见差距较大、民主推荐结果与组织平时掌握情况差距较大、本次推荐得票与历次推荐结果差距较大等情形的分析研究,加强民主推荐结果与干部日常德才表现综合分析对照,注重考察情况、岗位需要和班子结构,大胆保护并优先提拔重用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干部。

  (2)探索提高干部考察质量,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有效办法。完善干部德才考察标准。注重从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分析干部的德;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从是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否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是否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等方面评价干部的德。建立健全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标准,探索实行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业绩登记制度,客观评价干部的能力实绩。坚持和完善考察预告制度、考察对象公示制度,坚持差额考察,落实延伸考察。明确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落实考察失真失实责任追究。

  (3)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明确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情形和调整程序。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辞职辞退制度。探索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后的多种安排方式,完善相关保障性配套措施。制定实施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办法,逐步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4)探索畅通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的办法。研究制定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实施办法。

3、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建立健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整治工作。畅通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络举报渠道,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坚持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项巡视制度,探索发挥省委巡视机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作用的途径和办法。严格执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探索建立用人问责长效机制。落实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有效遏制用人上不正之风,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2)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坚持和完善干部任用前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用人行为。健全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机制,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形成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

  (3)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范围,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和程序。探索建立干部任用提名情况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制度,探索干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建立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适时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干部选拔任用结果、选人用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普遍推行拟任人选和考察对象“两项公示”(干部基本情况公示和工作实绩公示)制度。建立省、市、县党委组织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适时发布干部工作有关信息。坚持和完善干部工作社会评价制度。制定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逐步实现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以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完善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依法落实董事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人用人权。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层分类管理。建立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健全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挂钩,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重,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办法。规范和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健全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深化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改革。

  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要抓住以下两个重点项目,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2015年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1、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采取组织选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以及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建立组织选拔、市场化选聘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和选举制。

  2、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根据岗位职责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和标准,运用多维度测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对企业领导班子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等情况,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勉尽职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坚持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奖惩、职务任免挂钩。

  (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形成责权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完善《湖北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制定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机制,完善《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逐步实现能上能下,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规范事业单位奖惩制度。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健全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人员退出机制。建立事业单位人员总量调控体系。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建设。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抓住以下两个重点项目,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到2015年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1、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事业单位各种形式的用人都要签订聘用合同,同工同酬,一视同仁,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应达95%以上。加强合同日常管理,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续订等重点环节。研究聘用制度相关政策规定,完善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具体办法。

  2、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加强分类指导,逐步完成全省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措施,研究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逐步提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组)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抓。完善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改革。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鼓励改革创新。坚持自下而上的探索与自上而下的推进相结合,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对改革中出现的失误或不足,不求全责备,及时帮助改进提高;对经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做法,及时总结规范并加以推广。坚持重点项目管理和重点课题调研相结合,从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上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探索创新与贯彻落实相结合,一手抓制度创新,一手抓制度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三)加强指导评估。加强对改革局势的研判,通盘考虑、统筹兼顾,把握改革的时机、重点、力度和节奏,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保证改革有序可控。定期召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或交流会,分类指导推动改革。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适时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任务和要求进行必要调整。

  (四)加强理论研究和探索。坚持重点课题调研制度,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和基础性问题研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研究探索在新形势下如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党管干部的体制机制。研究探索如何健全干部管理体制,深化干部分类管理改革。研究探索如何畅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渠道,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深入研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时代特征、历史责任和发展趋势,研究我国古代吏治的成败得失、国外人力资源管理的经验教训,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对改革实践的指导作用。

  (五)注重思想和舆论引导。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全过程,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充分运用党报党刊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改革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改革的进展和成效,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注意把握宣传的力度和方式,重大改革举措的报道要由党委及组织部门认真审核把关。重视和加强网络宣传,正确引导网上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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