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面对人民的信任和重托,面对新的历史条件和考验,全党必须增强四种意识,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其中特别提到创新意识。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事物发展不竭的动力,对于组织工作而言,更是如此。
要永葆活力。要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思维最活跃、创新动力最强的部门;把组工干部培养成思维最敏锐、创新意识最强的干部。如近年的“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创先争优”、“五访五助促发展”、“一迎双争”活动等就是组织工作创新的体现。
要解放思想。组织部门绝不能一潭死水、严谨守着一亩三分地,盯着过去老三篇,就党建抓党建;要深刻把握时代的新脉搏,社会发展的新走向,组织工作发展的新趋势,把旧的思想观念从不合时宜的禁锢中摆脱出来,始终在大局下谋划,置全局中思量。
要开拓进取。抓住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先行先试,攻坚克难,努力实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比如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面,怎么样搞出特色、抓出实效;在领导班子建设方面,怎么样提高各级领导班子谋划科学发展、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怎么样突破上级组织提出的重点项目;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怎么样在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方式方法上创新,等等。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要建章立制保长效。结合地方现有改革基础,对实践探索已经成功、现有成熟的,注重用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全面推开;对一时看不清的、敏感度高的,要先行试点、逐步完善;对条件尚不具备的,也要做好有关前期工作,努力创造条件。既要谋定而后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又要鼓励创新、允许先行,为改革创新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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