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浠水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意见》(浠学组发〔2016〕24号)规定,现将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如下:
2018年6月份全县“支部主题党日”时间统一为 6月4日,因特殊情况需延迟或提前的,须按规定提前履行报备手续(报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研究如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研究本支部重点工作任务,比如研究本支部“七一”活动方案、各类表彰推荐、发展对象推荐、分析支部党员思想和工作现状、党风廉政形势、基层党建阵地建设,以及其他须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注意事项:党支部要发挥支部主体作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的事项要符合本单位、本支部的实际,不能流于形式,为了落实会议制度而召开会议。要指定1名支委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作好记录,支委成员在各自《党员手册》上作好记录。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及流程
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做好5项规定动作基础上,做好“X”文章。参加活动时每名党员应着正装,统一佩戴新下发的党员徽章(不得佩戴其他不合规的党员徽章),活动要有仪式感。
1.完成“5”个规定基本动作。
缴纳党费、奏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第七章:“党的纪律”,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四条)、学习党规党情。
学习小内容:
①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关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
②学习《中共黄冈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黄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③学习《中共浠水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浠水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④传达学习全县《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浠办发〔2018〕2号);
⑤传达学习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相关文件:
A.《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的命令》(湖北省河湖长令第2号);
B.浠水县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工作方案;
⑥传达《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基层党建“整县推进”第一季度督导情况通报》
2.做好“X”文章。
各地各单位在完成“支部主题党日”5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重点做好以下“X”文章:
(1)开展专题讨论。
一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主题,组织开展 一次专题讨论,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
二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有关要求,开展“从我做起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题讨论(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进行讨论)。
(2)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基层党建“整县推进”第一季度督导情况通报,对照本地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查摆问题,落实具体责任,坚决予以整改。
农村、社区党支部重点围绕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使用、党员教育管理、精准扶贫、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查摆问题;机关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工作标准、工作作风、服务质效等方面查摆问题;其他领域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岗位特点,认真查摆自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到率先垂范,带头查摆自身问题。
会后工作
1.召开党小组会议: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也可以开展相关讨论。例如检查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安排小组生活会、分析并反映群众的思想情况和意见、帮助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等内容。
2.对党组织活动记录规范: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小组会议记录本》、《党员手册》记录等工作进行规范,党员参加党小组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记录需同步记录在本人的《党员手册》上,记录时主题要明确,内容要详实。对因故缺席的党员要指定专人进行“补课”,并做好相关活动方案、学习资料、会议记录、发言提纲、图片等资料整理归档。
鼓励基层党支部结合精准扶贫、五城同创、棚户区改造征迁、环境整治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地、本单位业务创新“X”动作内容。
6月4日—5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出专班,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关注“共产党员”“黄冈党旗红”“浠水党建云”微信公众号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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